2017年2月2日 星期四

寒假期間之交通安全應注意事項,請利用學校網站及跑馬燈等方式公告 宣導,以維護師生假期安全!

一、依教育部106年1月18日臺教社(一)字第1060006198號函辦理。
二、寒假期間請加強宣導下列交通安全注意事項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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